手机消费要取代网路消费了吗-
2020-07-11
TechCrunch 的 Sarah Lacy 指出其实大部分的网路消费者渐渐的改变他们的消费习惯,因为他们渐渐趋向使用手机消费,也就是购买手机上的应用程式。
2011 年花旗银行的网路证卷投资策略报告指出,苹果公司 2011 年在应用程式方面的总收益等同于整个网路影音广告市场的总收益 ,也就是相当于二十亿美元。
这份报告也指出在 2010 年,整个手机应用程式市场大概值四十亿美元,但在 2013 年却会提升到两百七十亿美元,最大的推动者就是智慧手机业者,因为他们让在手机上消费变得更轻鬆,因此愿意花钱在手机程式上的消费者就变多了。
美国的 互联网研究中心 Pew 最近公布了一份关于美国网路使用者的 网路消费习惯研究 ,报告指出 65%的网路用户曾经付费下载或取得一些数位内容 的使用权 。这些统计数据的内容只涵盖在网路上能够取得的数位内容: 音乐、软体、新闻及其他电子刊物,不包括任何实体商品。

根据图表,我们其实可以观察到大概 43%的付费使用者平均一个月都会在网路上花费 $1到 $10美元 ,而 25% 的付费使用者则是会花$11-$30 美元。而网路消费者主要消费目标都是音乐与软体为主,手机程式及游戏居次。比较有趣的现象是数位杂誌/报纸也有 18% 的用户愿意付费观看,比线上电影或影集多了 2% 的用户,而电子书方面则只有 10% 的用户愿意付费阅读。
以下是详细的网路用户付费对象数据分布:
33% 网路用户曾付费下载/收听 线上音乐
33% 网路用户曾付费购买 软体
21% 网路用户曾付费购买 手机及平板电脑的应用程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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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o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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